杭可科技实控人曹骥违法被罚 亲属短线交易中邦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中邦证监会网站指日通告的中邦证券监视管束委员会浙江羁系局行政羁系步伐决议书(行政处理决议书〔2022〕5号)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曹骥存正在以下违法结果:
2019年7月22日至今,曹骥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688006.SH)董事长、总司理,系公司实质节制人。孔某萍系曹骥夫妇。孔某萍证券账户正在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9月16日时期,累计买入“杭可科技”11500股,成交金额100.30万元,累计卖出“杭可科技”9700股,成交金额88.01万元,存正在将持有的“杭可科技”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正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手脚。2021年9月27日,闭连短线元已上缴公司。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划定:上市公司、股票正在邦务院照准的其他世界性证券买卖地方买卖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束职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本质的证券正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正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全部,公司董事会应该收回其所得收益。然而,证券公司因购入包发卖后残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邦务院证券监视管束机构划定的其他情况的除外。
2019年7月22日至今,曹骥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董事长、总司理,系公司实质节制人。孔某萍系曹骥夫妇。孔某萍证券账户正在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9月16日时期,累计买入“杭可科技”11,500股,成交金额1,003,021.49元,累计卖出“杭可科技”9,700股,成交金额880,077.00元,存正在将持有的“杭可科技”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正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手脚。2021年9月27日,闭连短线元已上缴公司。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邦证券监视管束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生意部,账号: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邦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登记。当事人要是对本处理决议不服,可正在收到本处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邦证券监视管束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正在收到本处理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百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时期,上述决议不住手施行。
声明:该文见解仅代外作家自己,搜狐号系消息颁布平台,搜狐仅供给消息存储空间效劳。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