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宗商品答: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务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5号布告奉行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运用税计谋有转移吗?
问:《财务部 税务总局合于持续奉行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运用税优惠计谋的布告》(2023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布告)奉行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运用税计谋有转移吗?
答:为扶助物流业矫健进展,财务部、税务总局制发了5号布告,了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席卷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减按所属土地品级实用税额程序的50%计征城镇土地运用税。
5号布告是对2022岁暮到期的《财务部 税务总局合于持续奉行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办法用地城镇土地运用税优惠计谋的布告》(2020年第16号)的延续,计谋实质也与此前连结类似。吻合要求的征税人可持续享用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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